2019-12-0610:48
来源: 冷冻食品网 发布者:编辑12月2日,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明确规定,“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”而发起的投诉,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。
这意味着,新规直接关闭了“职业索赔人”的投诉之门。
据了解,《办法》中这一规定的出台经过多次公开征求意见和研究。这意味着,以“打假”等名义实施恶意投诉的“职业索赔”行为将受到规制。《办法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“这一规定既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消费者定义的规定,又关闭了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职业索赔人的投诉之门,还能减轻监管部门的负担。”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认为,这是暂行办法的一大亮点。
但邱宝昌也表示,对于脸上没有标记的自然人的投诉,如何认定其是以生活需要为目的,还是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在实践操作中或存在难度,建议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在有关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。
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发布的行业观察报告指出,“职业索赔”影响到商家、平台、监管部门、司法部门等多方,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,侵占了消费者正当维权的司法执法资源。
报告还指出,与职业打假不同,“职业索赔”往往假借打假之名、行敲诈勒索之实。一般路径为“一买、二谈、三举报、四复议、五诉讼”。此外,“职业索赔”目前正呈现团伙化、年轻化、产业化等趋势。
此前,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规范以“打假”为名,恶意投诉的“职业索赔”行为。公开信息显示,在近四年的全国“两会”上,已有近4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规范职业索赔的建议。
全国人大代表储小芹在2018年的全国“两会”上指出,“职业索赔”的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,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敲诈勒索,有的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,无视司法权威,浪费司法资源。因此她建议逐步遏制“职业索赔”的牟利性打假行为。
来源:中国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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